作者:甘肃政法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08-1-13 16:07:12 | 来源: | 浏览次数:
甘肃政法学院始建于1956年,学校设有法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的法学、社会工作、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禁毒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艺术设计等 20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为甘肃省重点学科。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626人,其中专任教师378人,教授、副教授128人,并在国内聘请了4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教授;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甘肃省“ 学校现有教职工626人,其中专任教师378人,教授、副教授128人,并在国内聘请了4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教授;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甘肃省“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学生12000余人,现设有法学院、公安分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行政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分院等 9个二级学院和政治理论教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及法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刑事图像模拟研究中心、国际武术培训与交流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 “十一五”期间,学校将按照“与时俱进抓发展,开拓创新抓改革,勤政廉洁抓管理、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推动,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基本建设为保障,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打造重点学科,培育优势专业,强化理论基础,凸显能力本位。全面实施“质量工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地方经济、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人才。 2008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9人,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武术:11名;足球(男子):18名。 二、招生对象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符合考生所在省份对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 2.甘肃籍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甘肃省学生体育运动等级一级者;高中阶段在每四年一次的省全运会上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单项和集体项目前八名者或国际学生体育比赛中获奖者;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全国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2.函报:将如实填写的《甘肃政法学院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一式三份邮寄至: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函报截止日期为 3.到校报名: ①甘肃籍考生可在 ②外省考生可在专业测试前持《甘肃政法学院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一式三份、近期1寸免冠黑白照片3张、比赛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四、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及地点:参加测试的学生请于 2.专项测试时间及地点 武术: 足球: 3.参加测试的学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录取办法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先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考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专项突出的考生为合格考生。 3.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的基础上且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方可录取。 4.高考录取时采取文化课上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邮编:730070 电 话:0931-7601433 联 系 人:高老师,孔老师 E-mail:zfzb@gsl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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