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摄影/陈晖 文字/丁岩 | 发布时间:2008-6-20 17:06:26 | 来源:宣传部 | 浏览次数:
继获上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后,经兰州市精神文明办公室2007年考核评估,我校再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安宁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耀宏,对我校近年来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他希望学校与安宁区继续携手,通力合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党委副书记赵鹏代表学校感谢兰州市精神文明办和安宁区委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并表示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再接再厉,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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