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发布时间:2008-6-2 8:18:36 | 来源:教务处 | 浏览次数: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强烈地震,波及甘肃、陕西等省份。考虑到重大自然灾害对灾区考生高考的影响,为体现我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充分关爱灾区考生,同时兼顾教育公平,体现教育和谐,经学校认真研究决定,对地震灾区高考考生的入学照顾政策如下: 一、地震灾区考生考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投档线,可优先录取,并满足专业志愿。 二、取消对于地震灾区高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单科成绩要求,即考生不受我校2008年招生章程中关于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的限制。 三、开设绿色通道,确保灾区新生顺利入学,对考入我校的灾区孤残考生免收第一年学费。 四、对于灾区考入我校受灾家庭的新生,优先安排国家助学金,并设立甘肃政法学院地震灾区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灾区新生入学后,每名灾区新生将由一名教职工负责帮扶,继续深入开展我校“一帮一”助学活动。 六、对灾区考入我校的新生,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七、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灾区省份关于受灾高考考生的照顾政策。 八、地震灾区范围的确定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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