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对2007—2008第一学期学生综合考评进行公示

作者:文字 张辉 | 发布时间:2008-3-25 16:43:09 | 来源:法学院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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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最大程度上体现公平、公开、透明,落实学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法学院对2007—2008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考评进行公示。 
      2007—2008年度第一学期综合考评工作已于3月18日完成。按照法学院综合考评公示制度的要求,法学院各班考评表于2008年3月24日下发至各班进行公示,以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为公示方式;同日,在三教审判法庭前的公示栏内以张贴方式进行公示,为期三天。从公示张贴之日起,法学院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对待学生的意见。学生意见一经核实,将由法学院在公示栏内再次张贴公示,待公示期满后正式上报学院相关部门。 
      综合考评公示制度是法学院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是落实学校“三个一切”精神的重要表现,法学院将继续探索完善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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