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义务宣传活动
作者:文字/摄影 何小虎 | 发布时间:2008-3-17 14:52:40 | 来源:行政学院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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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在第二十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行政学院分团委组织2006级政治学与行政专业同学与安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在安宁区培黎广场共同举办了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大型义务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材料宣传、图片展览、法律咨询、投诉受理、调查问卷、万人签名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市民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同时,活动强化了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为我国法制普及宣传作出应有的贡献。活动期间,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朱同心视察了我们的宣传工作并对我们此次活动表示充分的肯定。